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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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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21: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河南商报记者日前报道,2012年河南省公务员招录将展开试点聘任制。日前,省人社厅厅长郭俊民透露:“将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应省情的聘任制公务员任用管理机制。” 所谓“聘任制公务员”,也就是实行合同制,合同期间,享受公务员编制和相关福利;合同结束,将不再享受编制和福利。省公务员局综合处处长魏玮表示,河南省准备选择一至两个单位或部门进行试点,目前,相关试点城市和单位还没确定。


  消息一经发布,引起河南省广大公考考生的高度关注,同时广大河南考生心中也产生了不少疑问:昔日的“铁饭碗”将不复存在?仅仅作为试点还是会大面积推广成为趋势?2012年将成为河南省考生获得“公考铁饭碗”的最后一年?……据此,


  一、“公务员聘任制”的历史由来

  在国内公务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深圳市可谓一向走在前列。早在2006年8月,深圳市就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在公安系统实施了专业化改革。2008年8月,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唯一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交给了深圳。改革后,“一刀切”的招录和晋升制度将不复存在。然而,这并不代表着69%的公务员从此失掉“铁饭碗”,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时报记者:分类管理改革后,划归到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的公务员,实行“老人老办法”,依然享受委任制。而对这两类的新进人员将直接实行“聘任制”。


  实行分类管理后,很多人戏称这是对公务员的一次“夺利”。然而,按深圳市人保局的说法,对于大部分公务员,这未必是坏事。深圳市人保局局长王敏曾这样概括现有公务员制度的弊端:“长期以来,中国内地公务员主要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在这种制度下,公务员队伍具有稳定性,但其弊端是管理缺乏弹性,人员能进不能出,激励和约束都不足。”为此,深圳决定在法定机构、聘任公务员制度两大方面改革,“能走多远,突破的程度有多深,只是时间问题”。


  自此,“公务员聘任制”改革拉开帷幕,全国各地不同程度的开始进行试点改革。


  二、“铁饭碗”终将退出历史舞台


  行政法专家、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骆梅英表示,深圳市的做法可以说是对2005年颁发的《公务员法》的创新之处的一种践行。


  “现行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不管是哪一类公务员都实行同一套管理制度,缺乏适合公务员成长规律的多样化的职务序列。不论做哪块工作,大家都往领导职务上挤,这就形成了领导职务有限和领导职务需求无限之间无法解决的矛盾,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得不到相应的激励机制。改革有利于打破现有公务员晋升渠道单一化的问题。”


  而在国外,像是在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公务员实行聘任制很流行,他们叫“政府雇员制度”,至少占了20%以上,这一制度的好处是“有利于打通官、商、学三界,有利于人才在适合的岗位发挥最大的效应”。


  然而,骆梅英也表示,在公务员改革方面,国内也有不少先例,但许多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对此,她认为目前“首先要解决好当前公务员队伍中的人才浪费现象”,同时也要注意公务员职务分类相关配套制度的充分论证。对于公众来说,则要改变公务员就是“铁饭碗”的传统观念,“国家的历次人事改革,就是推翻‘铁饭碗’的过程,‘铁饭碗’最终会退出历史舞台。”


  这就意味着“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具体到河南,河南省今年即将实行的公务员聘用制试点工作,使得今后公务员将无法享有“终身制”保障,其职业身份随合同期限的到来而自然终止。“收入稳定”、“高福利”、“待遇优厚”等这些曾经令人羡慕嫉妒恨的“铁饭碗”可能将被打破。


  三、2012年——河南公考考生的命运拐点


  对于河南省有志加入公务员队伍的广大考生而言,2012年的“公务员聘任制”试点改革既是一次新鲜的体验,又是一次命运的拐点。“公务员聘任制”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有其自身的各种优势,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河南省也不例外,大面积推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然而,对于对“公考铁饭碗”依然情有独钟的部分河南考生而言,这次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将成为一个信号:试点改革意味着部分地区甚至部分单位进行改革,加之试点改革的效果有待检验和反馈,大面积推行不会一蹴而就。因此,对“公考铁饭碗”依然情有独钟的部分河南考生依然还有机会在2012年大展拳脚、再搏一次,全面复习,充分备考,争取“买到”最后一次“公考铁保险”。
作者:弘新教育教研部
发表于 2012-5-28 23:48:57 手友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式的改变'还是很好的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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