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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信阳某商家宣传为图广告效果竟贴“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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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5 11: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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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凯)“商家为了挣钱什么办法都能想出来。用这种方式做宣传真是太惹人厌了。”9月23日下午,市民顾先生准备下班时,看到自己的车玻璃上贴了一张单子,开始以为是罚单,走到跟前一看,上面竟打着四个大字——“幸运罚单”,这才发现是信阳某餐厅的小广告。


看着这张“罚单”,顾先生有些哭笑不得。他说,从鸡公山大街一直到茶韵路口所有停在路边的车都被贴了这样的单子。从远处看时,心里还“咯噔”一下,以为是违章被贴了罚单。谁知,走近看到单子上面的字,就忍不住想笑。这张单子上面写着:“处罚内容,凭此罚单以及行车证至XX餐厅消费满200元,可减60元……”


从顾先生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到,广告中的抬头、制式都与罚单类似,被处罚人、准驾车型、车辆牌号、被处罚人于某月某日违反某条规定等条目“一应俱全”。


顾先生拍下“假罚单”发到朋友圈后,引来不少人的留言。“我也被贴了,而且贴了两张”“东方红大道到处都是。”“我们小区停车场都被贴了。”“假罚单”肆意张贴,一时间引起网友热议和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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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广告宣传单模仿罚单,很多市民都曾在街头遇见过。除了餐饮之外,洗车、贷款、楼盘等也曾做过罚单样式。“他们为了宣传,也挺拼的。”市民李先生说,现在车上充斥了太多广告,车主看到这些广告后,几乎直接丢掉,根本不看。


信阳市交警支队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违法停车告知单》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具有极强的严肃性,如果广告单册存在模仿《违法停车告知单》的行为,肯定不妥当。


律师认为,商家为了搞噱头,模仿交警部门的处罚单进行广告宣传显然不妥当。“车辆违停告知单是由国家统一下发的法律文书,商家印发相似的宣传单,涉嫌模仿法律文书,应该被禁止。车辆是私人的,不是公共物品。但随意在他人车辆上张贴广告,给车主造成不便,也容易误导人,这种行为显然不妥。”另外,商家用这种类似恶搞的手段去吸引市民的注意,涉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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